时间:2015-09-02 大 中 小 来源:
根据本单位(社区、村委)申请人 提交的《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声明表》声明的家庭经济状况,经我单位(社区、村委)派专人对申请人的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和其他财产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该户的财产状况和声明情况基本一致。核查的其他未声明重要或高档实物财产有:
特此证明
申请人签字确认(手印):
单位(社区或村委): (公章)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系统(乡镇或办事处): (公章)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证明由单位(社区、村委)根据个人声明和入户调查情况出具,由系统(乡镇、办事处)进行核实。
2、有其他未声明重要或高档实物财产的应详细说明,没有的填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