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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04 大 中 小 来源:
项目名称
所有权转移登记及二手房过户交易登记
办理单位
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房屋所有权人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地税局出具的契税完税票;
(六)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办事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确认;(五)送达。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交易手续费:住宅4元/平方米,非住宅8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
登记费:晋建房字[2008]214号;交易手续费:晋价服字[2015]254号。
办公地址
潞城市中华西街潞康小区门口
电 话
0355-6763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