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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转移登记及二手房过户交易登记

 时间:2016-03-04       大    中    小      来源:

项目名称 

所有权转移登记及二手房过户交易登记

办理单位 

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类别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房屋所有权人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

申报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地税局出具的契税完税票

(六)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办事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四)确认;(五)送达。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交易手续费:住宅4/平方米,非住宅8/平方米。

收费依据

登记费:晋建房字[2008]214号;交易手续费:晋价服字[2015]254号。

办公地址

潞城市中华西街潞康小区门口

电   话

0355-676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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