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17 大 中 小 来源:
户口补录、恢复
因户口移交、信息录入、清理纠错、系统升级等过程中丢失、漏录、错误注销的人员的户口登记。需提供以下手续,由派出所审核,经潞城市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后,请示长治市局将权限开通给予办理。
户口补录
1、个人书面申请
2、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件(原始居民户口底簿、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单位、社区、居(村)委证明
4、户籍民警出具(丢失、漏录)证明
5、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
户口恢复
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
1、持《释放证》、《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
2、单位、社区、居(村)委证明
派出所户籍内勤失误导致户口注销的
1、持《恢复户口登记表》
2、原始户口底薄
3、民警出具(注销原因)证明
4、责任区民警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