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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公告

 时间:2017-08-08       大    中    小      来源:

各位考生:

  根据《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精神,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7年8月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的对象以拟招聘岗位和报考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卫计系统岗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00---下午18:00

  地点: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大会议室

  咨询电话:0355—6779127(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由本人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书(有学位要求的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查询并打印)、就业报到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

  4、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潞城公办中小学和集体幼儿园符合报考条件的在岗代课教师,由潞城市教育局出具报考证明并审核。

  5、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考生的相关资格证书、学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以2017年7月2日为截止日期。

  6、潞城市城镇低保户、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需提供潞城市民政局发放的有效低保证或潞城市扶贫办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⑦报考“服务基层岗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长治市、县(市、区)两级组织部审核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计划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岗位,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本人近期正面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与报考时上传的照片一致)。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材料(证明)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与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附件: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潞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借章)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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