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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潞城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06-05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潞城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于5月27日已经市转型综改工作领导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6月3日
  潞城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

  根据《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5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15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省委、省政府“六权治本”、“六大发展”总体部署,高举综改旗帜,围绕实施“三三”战略、推进“六化”建设的思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增强改革的机遇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提高推动改革的主动性、自觉性,凝聚改革共识和合力,坚持“使命导向”和“问题导向”,从省、长治市推出的改革项目和赋予的改革任务入手,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最紧迫的事项、广大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安排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力争使我市在产业转型、生态修复、城乡统筹、民生改善等转型发展方面取得新成效。

  2013、2014年《行动计划》安排部署的各项重大改革和重大事项,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力争取得突破;对已出台的各项改革举措,要认真组织实施,力求见到实效。认真总结提炼综改试验区建设已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破的改革成果,争取形成全省乃至国家层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模式。

  二、重大改革

  (一)推进环保第三方治理改革。引入专业化第三方运营单位,重点培养1-2家重点单位推行第三方治理,逐步在企业中广泛推行“把治污权交给第三方”的管理模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二)完善金融担保服务体系。发挥市财兴担保公司和长治市财鑫担保公司的战略合作平台作用,以及财兴的自身功能,加快实施和推广建行的“助保贷”、农商行的“借力贷”等融资产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服务,不断满足中小微企业的不同融资担保需求;争取引入民间资本,新增一家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为各类融资主体提供更多的选择;以潞城金融网为载体,加强信息共享,提升信贷担保业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创新开展多样化的信贷担保模式,逐步构建纵深联系、横向一体化的小微企业融资体系。(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优化登记方式,改革企业集团登记,进一步放松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登记;积极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进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逐步实现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和公示,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宽松便捷的环境。(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经中心)

  (五)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在摸底调研、统计测算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参改机构、人员、车辆范围和公务交通补贴范围标准,提出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和司勤人员安置意见,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我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六)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大力清理现有职权,依法规范职责权限。制定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公布市政府各部门权力清单,适时推进责任清单梳理,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和完善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行政主体责任,确保“法定职责必须为”。(牵头单位:市编办)

  (七)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配套改革措施,保障新落户人员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权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城乡无差别的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理顺管理体制,制定进场交易的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和流程,逐步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特许经营权授予、国有资产处置、集体经济中的“三资”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推行公共资源项目集中交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九)探索下放乡村规划手续审批权。将市总体规划与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合并编制潞城市城乡总体规划;健全乡镇相关机构,把潞城市区和建制镇区以外的乡村规划由乡镇审批,市住建局负责行业指导和监督。(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建立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探索建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出台专利权质押贷款试行办法和专利质押贷款贴息办法,选定企业开始专利质押贷款试点。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新模式,提高专利成果转化效率与效益。加强科技型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三、重大事项

  (一)扎实开展项目“提质增效年”活动。继续实施处级领导包项目责任制,坚持月调度、月考核、月排名制度,按月定期召开重点工程联审联批会,继续发挥投资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六大环节,圆满完成下达我市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二)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根据《山西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制定出台我市减负担、优环境、稳定工业运行的政策措施。多措并举激活存量、扩大增量,帮扶停产、半停产、生产困难企业和亏损企业恢复生产,提质增效、扭亏为盈,确保全市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进众创空间、创业街。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实施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在现有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内增加小微企业财务代理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实施“小巨人”提升工程,加快“小升规”培育步伐,2015年做到新增5家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小巨人”企业以及“小升规”企业各2户以上。(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四)推进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完善招商引资目录,围绕建设三大集聚区,创新招商方式,实施规划招商、网络招商、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等,加强与央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20强企业的合作,推广“政校企联合、产学研一体”模式,实现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市招商中心)

  (五)推进产业园区市场化运作。引进或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探索建立园区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新机制,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通过投资、联营、参股、收购等方式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统筹推进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牵头单位:市经信局)

  (六)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继续发展壮大现有龙头企业规模,鼓励引导农户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之路,进一步提升大葱、旱地西红柿、甜糯玉米、三樱椒、健康养殖五大特色种养殖档次和水平。鼓励和引导资源型企业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牵头单位:市农委)

  (七)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015年培育规范化合作社10家,创建省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家,长治市级示范社3家。(牵头单位:市农经中心)

  (八)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加强对辛安泉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推进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好本市区域内化工企业生产用水的水源置换,强化境内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九)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加快推进3大片区旧城改造和城南新区、城西新区建设进度以及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集中供热扩容、城内道路延伸、污水处理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工程;积极采用PPP模式,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人口集聚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十)加大扶贫开发攻坚力度。根据长办发〔2015〕3号《关于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精准帮扶贫困村、贫困户的意见》,扎实抓好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引导,调动发挥市场作用,深入开展产业扶贫、企业扶贫、金融扶贫、定点扶贫和科教扶贫五大工程。创新社会扶贫参与方式,落实行业部门扶贫责任,着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格局。(牵头单位:市农委)

  (十一)加快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我市将根据省市沉陷区治理的补助标准,出台切合实际的治理工作方案,并督促符合条件的微子镇、店上镇尽快出台具体方案及实施细则,2015年着重推进微子镇漫流岭村(岭南片)、店上镇申庄村加快治理搬迁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十二)探索“五险统征”经办模式。整合社会保险经办资源,创新社保征缴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安排部署,2015年拟选择1-3家优质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有效推进“五险统征”工作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三)构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职业培训,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培训体系,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拟定各项创业就业工作方案及制度措施,落实“七补一贷”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十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潞城市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潞城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在金融领域的基础性地位,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信用等级,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十五)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做好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衔接,尽快实现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登记信息融合和工作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十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后续管理工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乡、示范村创建活动。加快市文化馆建设,提档升级图书馆。鼓励企业及个人创办各类文化经营单位,构建多门类、多层次、广覆盖的文化市场。充分挖掘各类文化资源的开发潜力,积极扶持各门类文化产业实体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四、重大项目

  2015年,我市推进转型综改重大项目20个,总投资约169.8亿元。其中10个2014年结转项目,总投资约123亿元;10个新增项目,总投资46.8亿元。

  (一)2014年结转项目

  1.潞宝兴海新建煤焦化工产品材料深加工项目。

  2.王曲电厂二期热电联产项目。

  3.铱格斯曼新建潞城多功能聚酯复合薄膜材料及新建充气帐篷项目。

  4.容海电力电气设备制造基地项目。

  5.兰蕊投资核桃深加工系列产业化项目。

  6.辛安泉泉源出露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7.西南山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8.东南山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

  9.万方企联大厦建设项目。

  10.长运房地产潞城昌运嘉园一期项目。

  (二)2015年新增项目

  1.迪威斯9万吨促进剂、抗氧化剂项目。

  2.潞安精制蜡化学品公司年产6万吨合成精蜡、6万吨氯蜡项目。

  3.天正电气高低压电器设备生产线项目。

  4.潞城市蔚佳领生态农业观光示范园。

  5.山西恒泰永昌物流有限公司中央厨房项目。

  6.山西馨康心脑血管专科医院项目。

  7.嘉禾聚醋业全曲陈醋项目。

  8.申庄村、漫流岭村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

  9.北街、东街、白鹤观、瓦窑头等城中村改造项目。

  10.山西三晋绿农可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秸秆制天然气及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汲取民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库的决策咨询作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重视发挥改革试点、试验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辩证统一,协调推进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

  (二)完善重点任务月报制度。完善“一事一表”、“一月一报”制度,各项重点任务的市直牵头单位要坚持按月及时、准确、全面填报工作进度表,对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改革任务或相关领域涌现出的改革创新典型事例、典型人物,牵头单位要及时予以总结提炼,并向市转型综改办报送,市转型综改办及时汇总,以专报、通报形式报市转型综改领导组、省转型综改办。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确保任务按照推进方案明确的序时进度扎实有效推进、取得实效;对作风不扎实、工作走过场、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的部门单位实行问责。

  (四)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加强综改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宣传基层改革创新典型,调动和激发全社会关注综改、支持综改、投身综改的热情,进一步营造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舆论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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