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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工作方案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5-20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工作方案》和《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8日
  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工 作 方 案

 

  

  为进一步做好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核实工作,根据长农发〔2015〕34号《关于抓紧做好2015年粮食补贴面积核实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面积核实任务,切实把国家的惠农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到位。

  二、具体操作要求

  (一)明确作物种类。2015年核实作物种类为小麦、玉米、谷子、薯类和杂粮,面积以此五类单独反映,其中薯类中的马铃薯单列。大葱、西红柿、三樱椒等经济作物不在粮食补贴面积的核实范围,并且不得以粮食作物上报。

  (二)宣传粮食直补补贴标准。通过电视、报纸、短信、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粮食补贴标准,使补贴标准透明化,做到家喻户晓。小麦85元/亩(其中:直补10元/亩、综补75元/亩);玉米及薯类60元/亩(其中:直补5元/亩、综补55元/亩);杂粮80元/亩(其中:直补25元/亩、综补55元/亩),本标准为2014年执行标准,如国家出台新的补贴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三)严控粮食直补面积核实范围。核实范围为农民实际种粮面积,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核实范围:

  1.实际上没有种植粮食作物的粮田(包括已经流转但未种植粮食作物的耕地、休闲农田等);

  2.河滩地种植的粮食作物;

  3.经济作物中套种的粮食作物;

  4.国家明确退耕还林以及未经批准私自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的粮食作物。

  (四)明确核实时限。各乡镇要在限定时间范围内做好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核实工作,要在5月1日、7月1日、8月1日前分别将小麦、春播、复播粮食作物面积核实情况,由乡镇政府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后报乡镇财政所和市农委,同时做好自查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五)严格核实程序。核实程序由各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各村(社区)以村(社区)为单位对当年农户种植粮食作物的亩数进行核实,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面积核实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要拍照留底备查,无异议后,由村委(社区)主任及承办人签名盖章,加盖村委(社区)公章后上报乡镇政府、办事处,乡镇政府、办事处复查(复查比例100%)无误后汇总,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市农委。我市汇总后由市领导签字,加盖政府公章上报长治市农委。市农委各站室将对所包乡镇全年不间断进行抽查,抽查情况保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技术站负责抽查工作技术指导,抽查审核及汇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体现到我们的实际行动中。市农委要具体负责对面积核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及时、准确。为此,决定成立开展整治强农惠农富农粮食直补政策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秋良(副市长)

  副组长:原恒伟(市政府办副主任)

  苗跃刚(市农委主任)

  郭贺红(市财政局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成 员:郭晋潞(市金融办主任)

  申长斌(市农委副主任)

  牛风英(市农委总农艺师)

  各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苗跃刚兼任。

  (二)畅通信息渠道。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反应问题的渠道,设立专门的举报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定专人受理和汇总群众的投诉、举报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355)6762456、(0355)6771907,邮箱:lcnyjjsz@163.com。

  (三)认真搞好自查。为把面积核实工作做细做好,市农委、市财政局将在9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在8月25日前搞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内容包括政策宣传是否到位、面积核实程序和补贴范围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完成任务、是否存在品种混淆等问题。是否做到了“三公开”、“四不补”、“五到户”、“六不准”。

  (四)规范档案管理。村委会的粮食补贴资料(面积统计清册和公示相片)留存1份,上报乡镇、办事处2份,农技站和乡镇财政所各1份。乡镇、办事处农技站收集各村粮食补贴资料后汇总,并进行乡级公示,汇总表上报市农委,最后把各村资料、乡级公示照片及无异议证明整理归档。市农委汇总核实后由市政府领导签字加盖市政府公章,一份留档,一份报市财政局,一份上报长治市农委。

  (五)严格工作纪律。要严格按照农民实际种植的粮食作物面积进行核实,严格执行规定的核实程序,把好以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张榜公示等关键环节,真正把面积核实工作做实做细,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对虚报漏报面积、扩大作物补贴范围、降低补贴标准、扣压补贴资金、违反核实程序等行为,将严肃处理。虚报冒领资金的,对当事人移交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文件精神,2015年我市将继续实施好小麦、玉米、小杂粮良种补贴全覆盖项目。为进一步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和调动农民种植粮食积极性,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2015年我市良种补贴项目仍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覆盖、因地制宜、直补到户”的思路,对种植小麦、玉米、小杂粮的农民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力争我市2015年粮食继续获得稳产高产,小杂粮效益提高。在改善品质和适应市场需求基础上,提高小杂粮单产水平,进一步增加农民收益。

  二、工作原则及补贴方式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品种择优原则。推介主导品种为经过国家和省级审(认)定,农民认可,具有高产、稳产、优质、抗性强、农艺性状好和适应性强的优良品种。

  2.坚持公开推介原则。主导品种由省良种补贴办公室经相关程序审核确定后,进行公布。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告推介主导品种,鼓励农民选择使用。

  3.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原则。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按照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但不搞强迫种植和强行推广,禁止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二)补贴方式

  根据中央、省、长治市财政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指导意见,我市良种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现金直接拨付补贴的方式,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民“一卡通”或“惠农卡”中。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范围:全市9个乡(镇)、办事处及农作物良种的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对象:对种植小麦、玉米、小杂粮(谷、大豆、高粱、荞麦、燕麦、糜粟、绿豆及其他豆类)农作物良种的种植者(含农场职工)实行全覆盖补贴。

  (三)补贴标准:玉米、小麦、小杂粮每亩补贴10元。

  四、良种补贴操作程序

  (一)推介主导品种。根据山西省农业厅《关于推介发布2015年农业主导品种和推介技术的》通知精神,市农委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推介主导品种的展示、示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也可在试种和展示基础上补充推介适合当地种植的主要品种。通过报纸、电视等渠道公开向社会公告推介主导品种和配套栽培技术。

  (二)农民自愿选种。农民根据生产需要,自愿选择购买适宜当地种植的品种。对推介主导品种名录之外的其它品种,凡经过国家和省级审(认)定并经农民试种,都可推广种植,享受良种补贴。

  (三)落实种植面积。各乡(镇)办事处按照整体覆盖、逐级推进的原则,在农作物播种结束后,首先由农户向村委会如实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果要拍照留底备查,无异议后由村委(社区)主任及承办人签字加盖村委(社区)公章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复查无误后汇总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无异议后由乡(镇)、办事处主任签字,加盖公章,上报市农委。市农委抽查审核及汇总后由市领导签字盖章上报长治市农业种子站。春播玉米、小杂粮种植面积的核查汇总须在6月底前完成;夏播玉米、小杂粮种植面积的核查汇总须在8月底前完成;冬小麦种植面积的核查汇总在11月底前完成。

  (四)补贴直接发放。省财政厅将中央财政拨付我市的补贴资金根据各乡(镇)、办事处农作物种植面积落实表及到户清册,通过农行“一卡通”或“惠农卡”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良种补贴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的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把党和政府的关心体现到我们的实际行动中。市农委具体负责,对面积核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种植面积核实及时、准确。经研究,决定成立良种补贴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秋良(副市长)

  副组长:原恒伟(市政府办副主任)

  苗跃刚(市农委主任)

  郭贺红(市财政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成 员:郭晋潞(市金融办主任)

  申长斌(市农委副主任)

  各乡(镇)、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苗跃刚兼任。

  (二)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乡(镇)、办事处仍按照“村村有区域图、乡镇有落实表、村有到户清册”的总体要求,建立良种补贴明细档案。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农技站和市农委保存。村级到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

  (三)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将当年核查后的种植面积和品种汇总结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进行总结,并于2015年11月31日前,报市农委。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市农委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种植面积核定、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公示。严格实行良种补贴乡镇、村(社区)公示制。各乡(镇)、办事处都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农业委员会举报电话是(0355)6762456。

  (三)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办事处要对良种补贴面积核实和资金发放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市农委、财政局将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将良种补贴资金及时足量发放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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