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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15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巩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成果,拓展“五道五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情况的通报》(晋政办发电〔2017〕76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发〔2017〕141号)要求,我市决定在前一阶段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五道五治”活动为抓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建护坡、修水渠、治便道”三项工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着力建立农村“脏乱差”治理长效机制,建设生态美、生活美、田园美、家园美、宜居宜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重点

  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要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潞政办发〔2017〕49号)要求,坚持整治任务不变,整治标准不变,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质量。

  (一)治乱。对农村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残垣断壁、废弃建筑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并及时组织生态修复;对占道洗车、加水经营点依法取缔;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等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对临路、临街墙体立面进行整饰、美化。同时继续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充分展现当地人文底蕴、精神风貌、农耕文化传承之美,彰显乡村文化特点。

  (二)治垃圾。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实现垃圾定点收集、定时清倒、密闭清运、集中处理。突出清理农村环村、环景点、环城乡结合部和沿路、沿沟、沿河区域的垃圾,设置垃圾投放点,做到村内村外干净整洁。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类卫生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制度和垃圾处置办法,在乡规民约中予以明确。

  (三)治污水。突出我市辛安泉饮用水源保护区、浊漳河沿岸等生态敏感区域的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严查污水直排、偷排。全面清理生态敏感区内污水坑、臭水坑,综合治理黑臭水体。

  (四)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加强农药化肥包装物、废弃农膜的回收和处理,开展农田修复行动;结合我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严查秸秆焚烧,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农业生产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办事处为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治乱、治垃圾、治污水、治农业面源污染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情况上报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进度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重点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指导、巡查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乡镇、办事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指导乡村清洁工程实施,指导建设农村垃圾中转站和农村垃圾填埋场。

  市环保局负责监管各乡镇、办事处农村道路沿线企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联合有关部门查处污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指导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及规划,监督管理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作。对秸秆焚烧行为组织巡查、检查,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四、时间安排

  全市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冬季行动开展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根据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细化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3月31日)。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上下联动、积极行动,强力引深农村环境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整治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各乡镇、办事处作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整治力度不减、整治标准不减、投入力度不减”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分类治理。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突出“四治”中的重点内容,着重解决多年来群众想解决却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彻底的农村环境中垃圾乱堆、污水乱流等“脏乱差”问题。

  (三)建立制度,按时报送。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报送。有关部门要将工作情况于每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市农委。邮箱:sxlcnyj@tom.com,联系电话:0355-6762456。

  (四)选树典型,推广经验。要继续加大媒体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典型人物、典型村的宣传力度,推广整治经验。

  (五)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对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和“五道五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坚持务实高效,从严督查,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露问题,确保督查工作取得成效。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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