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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12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驻潞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持续推进,森林面积逐年增加,林下可燃物载量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形势日益严峻。为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和今冬明春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压实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行政一把手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乡镇、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抓好具体工作,通过层层签定责任状,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强化市领导和森防指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市直单位联系村、乡镇领导包片、公益林管护员、护林员包地块“两联三包”责任网格体系,将巡查巡护责任落实到每个村、每座山、每条沟、每块地。林业部门及各乡镇、办事处要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和定点看护“两个责任制”,切实加强对61名公益林巡护员和230名村级定点看护人员的管理,对脱岗人员一次警告、二次罚款、三次解聘,严格奖惩,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森林防火,宣传至关重要。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频次。从即日起,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以宣传普及《森林防火条例》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宣传,真正做到“农户家中有传单、喇叭广播有声音、醒目位置有标语、旅游景点有警示、流动宣传有专车”,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林业部门要组织专人深入重点林区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用火避火常识,提升基层群众防火意识和扑火技能;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森林火险预警;教育部门要开设森林防火教育课堂,通过开展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等活动,切实加强对老师、学生的防火教育;电视、新闻及通讯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在黄金时段和醒目位置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发布森林防火公益信息,推广普及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公开森林消防大队大队长李起旺联系电话(17835467066)。总之,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使森林防火深入人心,人人皆知。

  三、强化举措,群防群治

  一是严格管控火源。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本乡镇的火灾隐患组织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是十大林区、历年火灾多发区、高火险区和农林交错区,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落实牛羊工上山报告、特殊人群耕地承包、智障人员专人看管和上坟人员专人监管制度,加强对进山人员管理,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程序,按照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缘清理和瞭望哨、蓄水池建设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全力做好林缘30米范围内秸杆、根茬、地堰杂草集中清理和防火通道打造工作,实施瞭望哨和森林防火蓄水池工程,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值班值守。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森林防火值班情况建立台账,坚决杜绝带班领导不在岗,值班人员脱、漏岗现象。重点林区要逐级建立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发现热点迅速核查,及时反馈。发生火情要及时上报,确保火情信息准确通畅。

  三是提升应急能力。各乡镇、办事处和林业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预案修订、组织体系、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信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科学扑救,分级指挥。市森林消防队、各乡镇、办事处半专业灭火队要全面进入备战状态,加强物资储备,确保设备性能良好,并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特别是在各大林区要组建一支向导队伍,一旦发生火情,确保能在最短时间到达火场,协同配合,按照《潞城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制止火情蔓延扩散,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依法查处、严肃追责

  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的督查工作,市林业部门要配合市委督查室和政府办督查科不间断深入山间地头开展督查,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瞒报、迟报造成森林火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市林业部门要会同市委督查室、政府办督查科,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联系乡村单位,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督查工作,对随意焚烧秸秆或违规野外用火现象,严格按照违规野外用火管理办法和森林防火事前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赔偿。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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