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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潞城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2-23       大    中    小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潞城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潞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潞城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晋财农改〔2016〕16号)和长治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长财农改〔2016〕18号)文件,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大力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省和长治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村民自愿出资投劳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为动力,逐步建立“财政资助、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暨美丽乡村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建设一批村庄好、村风好、村民富、产业强、集体经济有活力、有自我发展能力、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必须严格参照《山西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本要求》的各项规定执行,尊重村民主体地位,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筹劳为前提,财政给予奖励补助,共同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二)村民受益,注重实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必须考虑村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我市财政承受能力,优先选择受益面大、有一定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村“两委”工作得力、村民积极性高的村,优先选择关系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民生工程,优先选择村民最迫切、最利于建设的村庄,以点带面地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形成一条“美丽乡村”带,一条展现潞城的美丽风景线,更是一条让农民增收致富的产业带。

  (三)规划引导,突出特色。坚持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加强与全市社会发展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无缝衔接,加强与农民脱贫攻坚计划、产业发展计划相结合,突出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貌。结合地方资源条件、建设基础、产业特点和乡风民俗等,科学优化乡村布点。

  (四)整合资金,形成合力。围绕新农村建设,以一事一议为基础,以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探索整合有关涉农专项资金的办法,集中力量建设农民急盼解决、直接受益的村级公益事业。

  三、项目范围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点多面广,情况复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需要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扩大。各乡镇、办事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若干个村开展试点。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的村一般应具备的条件为:一是村党组织坚强有力;二是广大群众熟知政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积极性高;三是项目村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区位优势。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原则上选择5个连片的村委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村民通过一事一议暨美丽乡村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需要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的,由村民委员会向所在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选取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申请项目村整村进行规划后,上报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领导组。

  (二)项目审批。潞城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领导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参加全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立项。

  (三)项目实施。经上级批准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项目,由所在乡镇、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验收。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领导组要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由所在乡镇、办事处向工作领导组提出验收申请后,领导组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验收审计。

  (五)资金拔付。市财政局根据工程进度可以预拔项目资金,待工程完工审计后全额拔付工程款。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开展,成立潞城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暨美丽乡村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名单如下:

  组 长:秦苏良(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郭贺红(副市长)

  成 员:高小军(市财政局局长)

  王双泰(市农委主任)

  霍卫斌(市农经中心主任)

  韩旭军(市住建局局长)

  崔鲁宾(市水利局局长)

  牛裕民(市林业局局长)

  马林举(市环保局局长)

  李 敏(市交通局局长)

  郭青堂(市电视台台长)

  李国红(市新闻中心主任)

  赵文锁(市供电公司经理)

  韩旭慧(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各乡(镇)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组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及审核验收。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和推进落实。办公室主任由高小军兼任,副主任由韩旭慧兼任。

  市财政部门负责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市农经中心负责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指导乡镇、办处事、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市交通部门负责联系专业机构对道路工程进行检测,并指导支持各项目实施村做好乡村公路的规划和建设;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各项目实施村的村庄规划、项目设计立面方案选型和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程安全质量管理等。

  (二)加强宣传发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是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农民生活品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积极、充分参与,为试点项目实施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检查。工作领导组要根据有关规定建立监督检查和验收制度,负责全过程监管,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规范高效实施试点项目,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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