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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确权明权益 农民得实惠 释疑惑促发展 综改开新篇

      

抓确权明权益  农民得实惠 

释疑惑促发展  综改开新篇

——潞城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访农经中心主任:霍卫斌 

 

  [主持人]:各位网民好!我是潞城市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主持人。农经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天节目时间里,我们有幸邀请到了市农经中心主任霍卫斌作客我们节目现场,请其与广大网友介绍一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如果您有这方面的疑问,或者意见和建议,欢迎您通过热线电话参与节目当中来。霍主任,您好!欢迎您作客在线访谈节目! 

    

  [霍卫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首先感谢政府网站给我们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和各位网友共同探讨大家所关心的农经方面的工作,感到非常高兴。欢迎大家提出自己的问题,我将认真的为大家进行解答,同时也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做好农经工作与每一位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有效路径。很多网友对市农经中心不是很熟悉,那么首先请霍主任对咱们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一下简要介绍。 

  [霍卫斌]:好的。市农经中心全称为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中心于1991年4月成立,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农财股、合同股、农民专业合作社股、减轻农民负担股)。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15名,我中心负责全市农村“三资”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指导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经统计等工作。 

  近年来,全市农经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长治市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为主题, 以转型综改为统领,以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项试点任务为重点,创新举措,扎实工作,重点突破,认真履责,务实创新、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主持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不是就是我们常说的土地确权?请简要介绍一下。 

  [霍卫斌]:是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以二轮承包为基础,把农村土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资料作为原始依据,对农户依法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就是说土地承包权属于不动产权利,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权利登记,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力归属和其他法定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就是农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其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以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 

    

  [主持人]:我市从什么时候开始土地确权工作的,目前工作进展如何? 

  [霍卫斌]:2013年我市翟店镇被确定为整镇推进土地确权工作试点镇,2014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整县域土地确权工作试点市。截止目前,我市九个乡镇、办事处20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中,204个村完成了二轮土地承包档案清理工作,202个村组完成底图勾绘,200个村开展了权属调查,200个村完成了实地测量,200个村完成了地块矢量化,199个村完成了数据入库,197个村完成了公示,190个村完成合同签订,全市土地确权工作整体完成率已达到95%以上,可以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主持人]: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后农民会得到哪些实惠? 

  [霍卫斌]: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后,农民会等到很多实惠,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在法律上为农民确定了承包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是承包农户的一种财产权(即:用益物权);二是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有利于农业投入,农民在自己的承包地上可以放心的投入人力、物力、资金;四是享受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有利于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五是有利于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六是有利于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经济发展。总之,土地确权工作是深化农村各项改革的基础。 

    

  [主持人]:什么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霍卫斌]: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权力,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等。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就是对法律明确规定的农村集体财产权利的制度安排。通俗地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就是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谁,由谁来经营、管理、监督,产生的收益该如何分配等一系列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核心和主要内容。 

    

  [主持人]:为什么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霍卫斌]: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反映在:一是由于集体资产归属不清晰、管理不规范、导致资产、资源荒废或闲置,有不断流失的危险;二是由于农村经济结构、社会深刻变化,农村各类人群特别是出嫁女、入赘婿、新生儿等要求参与集体分配和主张维护财产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三是由于农村治理机制不健全,出现了“小官大贪”、“内部人控制”等严重问题,农民群众很不满意。这不仅影响到农村稳定,而且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制度基础。要解决这些问题,出路在改革。通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目的有三个: 

      1、改革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要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下,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在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条件下,充分体现土地集体所有制。 

  2、改革有利于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发展现代农业。农村集体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培育和发展新的集体经营形式,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引导现代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 

  3、改革有利于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和集体经济的主人,行使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权利,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的过程中,保护好农民的财产权。 

    

  [主持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哪些权利? 

  [霍卫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是指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享受利益以及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现行法律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财产权利,具体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含集体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2、民主权利,具体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活动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等民主管理权利; 

  3、法律、法规、规章和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主持人]:为什么要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霍卫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是指对农村(社区)居民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甄别,确定哪些人员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人员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过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涉及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关键环节,也是改革试点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随着我国城乡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断变革,农村人口流动、户籍变动、就业拓宽、土地征占等,农村社区范围内人员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 

  为适应农村社区人口结构的变化,迫切需要通过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利,使社区各类人群和谐共处。 

  [主持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社区)内其他居民的权利有什么区别? 

  [霍卫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产权关系紧密相连,而居民则与地域关系紧密相连。在计划经济时期,城乡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社区居民是高度重合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农村社区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这集中体现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一定是社区居民,而社区居民也不一定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含集体林地、草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对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的民主管理权。不具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社区内其他居民,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但可以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成员享有对本农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 

   [主持人]:我市从什么时候开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前工作进展如何? 

  [霍卫斌]:2015年,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市。我市按照中央蹄疾步稳的改革要求,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宣传培训。我市研究出台了试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流程,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宣传发动,帮助干部群众释疑解惑。在适合村情、体现民意,充分尊重群众的创造和选择,提倡因村制宜,一村一策。 

  2、依法依规实施。试点村小天贡村在工作中,组建了工作团队,通过开展成员资格界定、清产核资等关键环节,确定了447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照程序成立了小天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产生理事会领导班子,编制了股东清册,基本完成了试点任务。 

  3、扩大试点范围。第一批试点村潞华办事处南关社区、古南关社区、西南山社区等3个社区正在继续推进试点工作。今年,我市又在小天贡村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确定店上镇黄沙岭村等15个村为第二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到每个乡镇都有1-2个试点,全市不同类型村都有试点先行。 

  今年农业部2次来我市督察调研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对我市的工作予以肯定,对分类推进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同,在5月24日全国(厦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对小天贡村试点做法通报表扬。6月23日在孝义召开的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徽小岗村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现场推进会上,我市做了题为《潞城市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交流发言。8月7日全省土地确权工作推进会上明确了我市小天贡村的改革基本成功,改制经验可以复制推广。 

  [网友:文心修竹]:霍主任:您好!今天终于有机会可以和您面对面的交流一下了!首先祝您工作愉快!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权登记? 

  [霍卫斌]:首先,感谢“文心修竹”这位网友对农经工作的关心。 

  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因此,出嫁女和入赘男的承包地在哪里,就在哪里确权。 

  出嫁女在嫁出地取得承包土地,在嫁入地未取得承包土地,娘家人整户消亡,二轮承包土地由他人或亲属耕种,出嫁女依法享有原家庭承包户的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是家庭承包,不是农民个人承包,娘家人整户消亡,出嫁女仍然是原家庭承包人员,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因此,应确权登记在出嫁女名上。 

  出嫁女在嫁入地取得二轮承包土地,其娘家人整户消亡,属于家庭承包户消亡,不再对其确权登记。 

  出嫁女在嫁出地和嫁入地均未取得二轮承包土地,出嫁女是在嫁出地还是嫁入地的家庭作为承包共有人,由双方家庭与出嫁女商定,但出嫁女只能在一方选择登记为家庭共有人,不得重复登记。 

  [网友:夜空闪亮的星]:你好,夫妻离婚后,承包地怎样进行确权登记? 

  [霍卫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6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对离婚夫妇的承包地处理上,以法院判决为准,未做判决的,按以下原则办理: 

  1、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作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方,对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2、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夫妻双方作为承包方,其共同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权登记。 

  3、结婚时,夫妻一方不享有另一方婚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婚前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另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进行确权登记。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土地或以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土地,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变更承包合同,进行确权登记。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转包方式流转的土地,确权登记人员为原承包方。 

  [网友:九纹龙]:你好,请问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何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 

  [霍卫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户家庭虽然已迁入城镇落户居住,但应当保留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 

    

  [网友:哈贝多]: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什么好处? 

  [霍卫斌]:简单来说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的好处:1、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关系;2、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4、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5、奠定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基础;6、理顺农村基层组织的职能;7、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主持人]:各位网友,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们今天现场不能就网友提出的每个问题一一进行解答,对今天来不及解答的问题,我们将会在相关访谈论坛中予以回复。  

  [霍卫斌]: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也借此机会,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对我们农经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通过这一平台,我感受到了大家对潞城农经事业的关心和期待。许多网友提出的问题,对于我们改进工作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潞城市农经工作中的许多改进措施,都有大家的智慧,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感谢霍主任接受我们的访谈。我们相信在新的一年里,市农经中心将会按照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勇于担当,大胆探索,主动工作,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为全省探索方法,创造经验,当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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