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 信 人 李国强 写信日期 2015-10-20
信件内容

您好农村的水网改造要农民付款吗

回复单位 水利局 回复日期 2014-01-28
回复内容

    首先感谢当事人对潞城的关注,当事人所反映的“农村水网改造需要农民付费吗”信件,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任务,一是对超期服役村的水网进行更新改造,二是对饮水安全未覆盖的村进行投资建设。工程投资由中央、市级、县级和乡、村、户六部分组成,其中:中央投资占总投资的60%;市级投资占中央投资的10%;县级投资占中央投资的10%;乡、村、户投资占总投资的28%。县级以上投资主要用于管材、管件、水表、阀门的购置,安装费以及必要的管理房和调节水池等建设费用;县级以下筹资主要用于切割水泥路面,开挖主、支管沟,恢复水泥路面,浆砌户外集装水表井及户内取用水立杆和水龙头等。因此工程实施中,在乡、村集体经济薄弱的情况下,群众投工投劳和出资是符合饮水安全建设规定的。     
    以上答复是否解释清楚,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竭诚为你服务。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当事人反馈,也可直接咨询潞城市水利局,联系电话:0355-6762215。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