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补助
写 信 人 | 陈鑫 | 写信日期 | 2017-10-28 |
信件内容 | 集中供暖的开口费有补助吗,何时?怎样发放? | ||
回复单位 | 潞城市住建局 | 回复日期 | 2017-11-13 |
回复内容 | 首先感谢当事人反映的“集中供暖补助”信件。收件后,我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潞城市住建局进行调查落实,现将调查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供热一次管网由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潞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处所有;二次管网建设费用由用户承担,所有权归用户所有。 为尽可能扩大建成区集中供热面积,满足广大市民的供热需求,今年,我市在启动供热大环网建设的同时,本着能供尽供的原则,确定将大环网沿线居民同步纳入集中供热覆盖范围。由于时间紧迫,本年度供热一次管网及换热站由集中供热管理处建设,二次管网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由各社区或社区代表负责实施,相关费用收取至潞华办事处,完工结算后,多退少补。集中供热管理处未收取过开口费,对于居民补贴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考虑解决。
以上情况如有不妥,敬请当事人反馈,也可直接咨询潞城住建局,联系电话:0355—67623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