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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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处理情况
1.举报内容
潞城市史回乡闫李庄村,村支书刘铭生与个体户开采石场,毁坏耕地,大量挖农田,机器噪声严重。(编号X1021)
2.调查情况
史回乡闫李庄村仅有鑫光工贸公司一家石料开采企业,位于闫李庄村和史回村交界处,该企业性质为自然人投资和控股,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营业期限为2012年12月23日至2028年12月11日,经营范围涉及矿产资源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生产销售等。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4002009097130038806,有效期限为2013年9月2日至2018年9月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FM安许证字[2016]D9890Y1号,有效期为2016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2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14048130100074-0481,有效期限为2016年1月19日至2019年1月18日。现场调查,为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从5月1日开始,该企业石料开采和石料加工项目均处于停产整改状态。
关于村支书刘铭生与个体户开采石场问题。经查,刘铭生为史回乡闫李庄村前任村党总支书记,鑫光工贸公司企业性质为自然人投资和控股,企业法人和投资人均不是刘铭生。
关于毁坏耕地大量挖农田问题。经查,该企业矿区因历年开采,储量缩减,为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拟利用原有生产系统,整合矿区北部零星资源,资源扩增事宜已经长治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2月7日批复(长非煤采划字[2016]003号),企业正在换领新的采矿许可证。现场未发现大片破坏耕地现象,扩增新区已与所涉村民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了补偿,待换领新的采矿许可证后需立即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关于机器噪声严重问题。现场调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整改阶段,不存在机器噪声。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显示,企业矿山位于史回乡闫李庄村东南700米处,2015年11月24日经潞城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白天厂界噪声达标率为100%,夜间厂界噪声达标率为50%。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的2类标准。
3.处理情况
结合群众举报,就鑫光工贸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调查组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是责令企业尽快换领新的采矿许可证。
二是新的采矿许可证换领后,企业要立即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三是环保局要对企业的机器噪声重新进行监测。
二、环保问题整改情况
鑫光工贸公司对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一是2017年6月初,该企业换领了新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年9月2日。
二是2017年8月30日,该企业办理了临时用地批准书,有效期至2018年8月30日。
三是2017年8月28日,潞城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夜间、昼间噪声均达标。
三、监管措施
我市已责成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和史回乡政府,要加强对鑫光工贸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该企业依法依规开采和加工,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