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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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的通知》(晋政法字〔2015〕7号)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名单见附件)经各行政执法单位资格审查,符合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拟申领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向我办口头或书面反映。
附件:2017年潞城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示名单
潞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4日
(联系电话:0355—6779050)